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静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103********73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渝0241民初3183号
案号
(2018)渝0241执8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秀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虎军、吴静平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在原告甘芳处的借款61630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5233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14年7月11日起至还清时止;以4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14年8月12日起至还清时止。以43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14年8月13日起至还清时止;以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14年9月1日起至还清时止) 二、被告重庆市牛牌电器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甘芳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秀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18-06-04
发布时间
2018-06-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渝0241执818号
立案日期
2018-06-04
执行法院
秀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616300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