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赣州市康加晖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79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30民特64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11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姜拥军欠申请人张冬香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32000元(自2015年1月11日起至2020年7月11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申请人姜拥军自愿于2020年8月2日前全部付清。二、申请人赣州市康加晖实业有限公司承担上述借款的连带还款责任。但以该公司拍卖的实际价值承担连带责任,如拍卖的实际价值高于100000元,则以拍卖的实际价值承担第一条应还款的连带责任;如果拍卖的价值低于100000元,则以低于100000元的价值承担连带责任,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支付的实际值与第一条约定的本金100000元之间的差额由申请人姜拥军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利息的承担免除。还清借款后,申请人张冬香不再追究申请人姜拥军的还款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姜拥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36779826835 |
登记机关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