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628********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628民初304号 |
案号 |
(2020)陕0628执7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小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清偿原告现金14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