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日鑫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99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陕0923民初424号 |
案号 |
(2020)陕0923执恢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陕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陕西日鑫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原告陕西鑫镤置业有限公司200万元工程保证金,给付原告陕西鑫镤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款186140元,共计218614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陕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779908927H |
登记机关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东路99号中海铂宫204幢1单元10103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