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防城港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70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602民初2334号 |
案号 |
(2020)桂0602执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陈荣标、梁凤娜签订的《个人购(建)房担保借款合同》;二、被告陈荣标、梁凤娜按合同约定偿还原告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3510255.38元并支付利息877145.01元(利息暂计至2018年9月19日,以后发生利息按合同约定另行计算至借款本息付清之日止);三、被告防城港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驳回原告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43056.18元,由被告陈荣标、梁凤娜、被告防城港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钱云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2667002661L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港口区友谊大道4号外贸大楼6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