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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凤城市鑫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73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凤民初字第655号
案号
(2015)凤法执字第014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凤城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凤城市鑫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王凤兰借款本金130000元及利息于2015年7月3日前偿还5000元及相应利息余款125000元自2015年8月份起于每月3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最后一笔偿还本金5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750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凤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5-09-08
发布时间
2016-07-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鲍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凤城市凤凰城管理区西箭亭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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