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81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113民初1337号 |
案号 |
(2020)鄂0113执4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欠原告武汉新泽新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7018061元及起诉前逾期付款利息 500000元,于2020年1月22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如被告新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第一条约定款项(共计7518061元),原告武汉新泽新混凝土有限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款项中尚未支付的部分以及起诉之日起的利息(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月利率 2%的标准,自2019年10月17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被告新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付清上述款项后,原告武汉新泽新混凝土有限公司应于同日将开盘鉴定、产品合格证、28天强度报告及所有工程款专票等与“经开中心城 6#地块”建设项目相关结构验收资料提供给被告新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原告武汉新泽新混凝土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少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17758156711C |
登记机关 |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新洲区旧街政府大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