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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辽宁冠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853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0404民初1924号
案号
(2019)辽0404执2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辽宁冠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拖欠原告董立新的2016年7月、8月、9月、10月、2017年1月、2月、3月、4月的工资合计12851.5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元,由被告辽宁冠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与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9-02-12
发布时间
2019-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辽0404执255号
立案日期
2019-02-12
执行法院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2852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德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4000853489616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抚顺开发区高湾经济区高望路以西原鲁州淀粉糖公司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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