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阮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619********55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6民初3127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131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5609819】。1、被申请执行人连带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49645.78元及利息36737.9元(以49645.78元为基数,从2017年3月1日起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申请之日并按上述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和逾期履行期间双倍利息;2、案件受理费1240元。以上合计:87623.6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5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