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东康太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69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533民初1913号 |
案号 |
(2020)冀0533执3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东康太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威县威州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款项共计168.312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威县威州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950元,减半收取计9975元,由被告河北东康太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时间 |
2020-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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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申英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33096996438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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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东迎宾大道北侧(开放路巨腾商务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