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禹铭鼎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89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102民初6916号 |
案号 |
(2019)辽0102执24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确认被告辽宁禹铭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沈阳禹铭鼎诺资产管理中心应给付原告周佳投资款600 000元、投资本金溢价款120 000元,共计720 000元; 二、被告辽宁禹铭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沈阳禹铭鼎诺资产管理中心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75 885元(该款项已冻结); 三、被告辽宁禹铭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沈阳禹铭鼎诺资产管理中心于2018年12月25日前支付余款644 115元; 四、如被告辽宁禹铭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沈阳禹铭鼎诺资产管理中心未按第三项约定支付钱款,则按照年利率20%的标准计算利息; 五、原告周佳与被告辽宁禹铭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沈阳禹铭鼎诺资产管理中心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如果被告未按本调解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 807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5 403.5元,由被告辽宁禹铭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沈阳禹铭鼎诺资产管理中心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4-02 |
发布时间 |
2019-04-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辽0102执240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2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49519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辽宁禹铭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20889702709 |
登记机关 |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