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枞晨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8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8208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27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安徽枞晨回转支承有限公司应给付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价款480319.63元并承担该款自2019年5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安徽枞晨回转支承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10元、财产保全费3520元,公告费466.60元,合计12496.60元(此款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安徽枞晨回转支承有限公司负担。安徽枞晨回转支承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付给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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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762799847172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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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下枞阳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