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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赣州成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424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赣0702民初1389号
案号
(2020)赣0702执14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赣州成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赣州市大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代偿款2588520.34元;二、被告李伟对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郭志晖对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在517704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赣州市大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52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2520元,由被告李伟、赣州成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0-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0754246170K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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