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葫芦岛信合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90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805民初489号 |
案号 |
(2018)黑0805执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辰、李文宝欠原告杨全新借款本金155万元、利息(以本金15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时止,按月利率1.2%计算)于2017年12月15日前偿还原告杨全新借款本金120万元,余款于2017年12月31日前还清;二、被告绥中利兴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信合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上款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8 750元,减半收取9 375元,保全费5 000元由被告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1-03 |
发布时间 |
2018-09-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文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4003190401359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8号楼1单元81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