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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太原金玉辕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401********K10L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晋0105民初2871号
案号
(2018)晋0105执31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太原金玉辕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程烨2017年3月及4月工资共计39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太原金玉辕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8-10-30
发布时间
2018-10-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00MA0GW7K10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89号1幢1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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