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正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50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浙0327民初4886号 |
案号 |
(2018)浙0327执57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苍南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责令你们(单位)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下列义务:1、被执行人苍南县精雅工艺品有限公司交纳执行款30432.6元及复利;2、被执行人苍南正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温州航舰塑业有限公司、陈孟素各对上述款项以最高额132万元为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被执行人陈孟祥、谢爱弟对上述款项以最高额132万元为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被执行人陈圣坚、肖美丽对上述款项以最高额132万元为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5、被执行人浙江正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6、负担本案诉讼费328元,申请执行费356元。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们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苍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8-10-10 |
发布时间 |
2019-0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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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春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29585008373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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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