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东升鼎盛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67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482民初554号 |
案号 |
(2020)豫0482执36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国新兴矿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升鼎盛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连带清偿原平顶山汝州新兴煤矿应付原告李永占的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20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08年9月5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永占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被告中国新兴矿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升鼎盛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2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孔学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北京现代城A区A栋1813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