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照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2********69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123民初3017号 |
案号 |
(2020)皖0123执27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合肥市自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承认尚欠原告合肥平胜商贸有限公司货款23124元未付是事实,被告自愿于2017年8月25日前将此款一次性给付原告,对此,原告表示同意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双方其他无争议;三、本院减半后收取案件受理费196.50元,原告自愿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3-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