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枣庄微山湖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066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0402民初20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9)鲁0402执恢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枣庄微山湖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枣庄市湛氏名扬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欠款448199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1-02
发布时间
2019-0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鲁0402执恢5号
立案日期
2019-01-02
执行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5434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剑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400680664344A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枣庄市光明西路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