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83********7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583民初8316号 |
案号 |
(2020)闽0583执54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建华、蔡阿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泉州市欢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35706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19年8月2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