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小明太阳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4UL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6民初21250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197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7614342】。一、被告惠州小明太阳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351180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人民币35118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从2017年11月14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7661元,由原告承担5555元,被告承担210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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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飞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0MA4ULA927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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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东兴片区东新大道10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