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4A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23民初2006号 |
案号 |
(2020)皖0123执27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合肥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承认欠原告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货款574177.29元,表示于2020年8月4日一次性支付;二、如被告合肥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债务,被告合肥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应另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实际欠付货款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至款清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9645元,减半收取4822.5元,被告合肥锂能科技有限公司自愿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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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洪求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N9A4A5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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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秋菊路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