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菏泽鹏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71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7民终1464号 |
案号 |
(2020)鲁1702执11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57万元及利息,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9850元,财产保全费3370元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王朋举位于河南省杞县彭庄一处房产,该房产证号:2013-00045号,现申请法院继续查封。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朋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菏泽市长江路中段南平花园17号楼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