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雅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86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804民初56号 |
案号 |
(2020)桂0804执1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雅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归还原告刘伟光借款本金878000元,定于2020年1月25日前支付600000元,余款278000元定于2020年3月25日前付清;二、如被告广西雅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按上述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刘伟光有权就未履行及未到期的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6290元,由被告广西雅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何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8005886261699 |
登记机关 |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圩镇西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