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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保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931********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931民初764号
案号
(2020)晋0931执3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保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保全自愿于2019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代晓琴甲醇燃料款30000元。 二、一次性调解,今后互不纠缠。案件受理费275元,由被告李保全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德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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