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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湖县淮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38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金民调确字第0012号
案号
(2015)金执字第011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淮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当事人钱茂华工资款41000.00元,此款分八期给付:1、2014年11月30日前给付5000.00元;2、2014年12月30日前给付5000.00元;3、2015年1月30日前给付5000.00元;4、2015年2月28日前给付5000.00元;5、2015年3月30日前给付5000.00元;6、2015年4月30日前给付5000.00元;7、2015年5月30日前给付5000.00元;8、2015年6月30日前给付6000.00元;上述欠款如有一期不能按约定给付,当事人钱茂华有权就全部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5-07-24
发布时间
2017-06-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胡延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31703840348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金湖县金湖西路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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