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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邱海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127********109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722民初304号
案号
(2020)黑0722执2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荫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邱海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张涛借款本金50000元,并按月利率1.3%计算利息,自2016年2月2日起算至本金还清为止,利随本清。案件受理费10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荫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6-15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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