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621********93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621民初898号
案号
(2020)皖0621执恢1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濉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岩自愿归还原告李明先货款80170元,于2017年7月10日前支付5000元,余款75170元自2017年9月起由张岩每月偿还5000元,直至偿还完毕所欠货款; 二、如有一期未按约定时间偿还,视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李明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由张岩承担违约金650元;三、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李明先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濉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5-07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