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巴威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1161**** |
执行依据文号 |
扬劳人仲案字2018第560号 |
案号 |
(2018)苏1182执25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作期间余额工资24258.36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600元,于本裁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10-15 |
发布时间 |
2019-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玉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00551161003C |
登记机关 |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隆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