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28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08民初19904号 |
案号 |
(2019)京0108执93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向原告北京方富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共两千六百五十万九千五百八十九元零四分,于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前支付一千零四十七万五千八百三十五元六角二分,于二〇一九年六月三十日前支付一千零六十三万五千三百九十七元二角六分,于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前支付五百三十九万八千三百五十六元一角六分;二、如被告安徽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支付义务,则向原告北京方富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以到期未支付金额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与欠款同时结清;三、被告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安徽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原告北京方富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04-23 |
发布时间 |
2019-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爱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0928791112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龙泉路8号未名医药产业园一期北区4号厂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