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湛江市半岛绿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65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891民初2283号 |
案号 |
(2020)粤0891执5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湛江市半岛绿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紫荆苑度假中心有限公司支付租金235500元及水电费3167.45元;二、限湛江市半岛绿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紫荆苑度假中心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64661.28元;三、驳回湛江紫荆苑度假中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361.68元,由湛江市半岛绿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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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观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04766588397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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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湛江市坡头区沟尾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