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56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长安执字第303号 |
案号 |
(2019)京02执14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旭城置业有限公司、杨树坪、林丽娜的银行存款人民币二亿四千八百零八万八千三百七十六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旭城置业有限公司、杨树坪、林丽娜应支付违约金的相应银行存款,以人民币二亿四千七百一十九万七千三百七十元为本金,自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旭城置业有限公司、杨树坪、林丽娜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11-21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秋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0839843XE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3层1号铺之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