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阳泉煤业集团翼城石丘煤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19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民终821号 |
案号 |
(2020)晋1022执1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阳泉煤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工程款3080243.22元,一审受理费34949元,反苏菲6200元,鉴定费12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857,16元,共计73006.16元,山西六建负担5827.16元,阳泉煤业负担6717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江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051984898W |
登记机关 |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中卫乡石丘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