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博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8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民终5749号 |
案号 |
(2020)豫0182执23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内蒙古博路天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郑州博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的《双段热煤气发生炉合同》于2019年9月26日解除;二、郑州博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前往上诉人处将设备拉走,被上诉人承担设备运回的费用,上诉人承担在上诉人厂区内的设备吊车费用;三、郑州博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十五日内返还内蒙古博路天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款项503880元;四、一、二审诉讼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被上诉人将诉讼费用4450元连同第三项设备款一并转给上诉人),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振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2668884635T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白寨村(郑州市麦佳啤酒厂南墙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