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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01********24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 0303 民初 353 号
案号
(2020)黔0303执19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贾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王家益货款1,335,000.00 元,并自 2018 年 2 月 2 日起以 1,335,000.0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6%向原告王家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 16920.00 元,保全费 769.00 元,由原告王家益承担 6920.00 元,被告贾涛承担 7500.00 元,被告遵义勤杞洧商贸有限公司承担 3269.00 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5-15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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