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凌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77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8)高民初字253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0)高执字第000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2009年4月17日之前支付30000元,余款141091.21元,自2009年5月起每月的30日前支付2000元,直到付清为止。二、案件受理费3720元,减半收取1860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共计338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0-01-13 |
发布时间 |
2015-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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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裕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25167731980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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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新市镇新华路1号新市镇人民政府办公楼2楼2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