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姚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102********6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103民初2840号 |
案号 |
(2020)皖1103执18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姚磊欠申请人秦勇豪借款7226元,于2020年7月30日前支付1000元,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1000元,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5226元;二、如被告姚磊任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秦勇豪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秦勇豪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姚磊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