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28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204民初4312号 |
案号 |
(2020)皖1204执11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阜阳市鑫和诚信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签订的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二、被告中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前支2付原告阜阳市鑫和诚信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货款100万元及利息;2019年12月12日前支付货款100万元及利息;2020年1月12日之前支付货款100万元及利息;2020年2月12日之前支付货款100万元及利息;2020年3月12日之前支付货款1351963.26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7月1日起计算,如逾期原告可就剩余货款及利息申请合并执行,利息按照月息15‰计算)。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无争执。案件受理费51700元,减半收取25850元,保全费5000元,保险费10800元,共计41650元,由被告中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772844000R |
登记机关 |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奎星苑综合楼3#楼401C-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