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甘肃昊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11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1123民初1142号 |
案号 |
(2019)甘1123执10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甘肃昊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王培军砂料款76850元及2017年1月1日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6%计付),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付清。案件受理费1921元,减半收取960.5元,由被告甘肃昊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07-10 |
发布时间 |
2019-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甘1123执107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10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781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恩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112209117278XB |
登记机关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渭州路西侧景秀苑住宅小区一号楼A段1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