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孔令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122********00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0621民初216号 |
案号 |
(2020)云0621执2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鲁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戈立智、孔令丽支付申请人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000000元和截止至2019年3月21日利息、罚息、复利合计1287478.15元,以及自2019年3月2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于2019年9月30日支付400000元,剩余部分于2019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被申请人戈立智、孔令丽不按时履行上述义务,申请人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申请执行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被申请人云南德信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鲁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