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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传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3********0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925民初1080号
案号
(2020)云2925执3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弥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程传景、明爱香、程宇共同支付给原告欧雄春煤矸石、褐煤货款共计48000元(限期2020元2月29日前履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弥渡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5-08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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