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文安县万森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10********47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026民初1136号 |
案号 |
(2020)冀1026执11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文安县万森木业有限公司、蔡树杰共同偿还原告文安县景琳机械厂货款546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546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19年6月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二、被告刘庆福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630元,保全费3520元,共计8150元由被告文安县万森木业有限公司、蔡树杰负担(以上由二被告共同承担的诉讼费,原告已交纳,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由二被告直接给付原告,本院不再另行收、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庆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026MA099M4774 |
登记机关 |
廊坊市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左各庄镇东新村东(南二环东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