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台州万亚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23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23民初1734号 |
案号 |
(2020)浙1023执28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天台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李世顺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借款本金1319737.76^~^元,并支付利息(截止2020年5月12日的利息为58809.14^~^元,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自2020年5月13日起算至^~^借款还清时止);^~^二、限被告李世顺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出的保全申请费5000元;^~^三、被告台州万亚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四、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对被告^~^李世顺所有的坐落于天台县赤城街道万亚广场1幢商业30号^~^房地产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4420元,减半收取计17210元,由被告李^~^世顺、台州万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滕荷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2309233949XK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劳动路20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