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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洪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524********24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525刑初149号
案号
(2020)鲁1525执13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李洪凯犯合同诈骗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犯诈骗罪,判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0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0-09-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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