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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商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26********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426民初3004号
案号
(2020)鲁1426执7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商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魏宝华货款32718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32718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5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魏宝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5元,财产保全费370元,由商岩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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