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力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3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184民初2165号 |
案号 |
(2019)冀0184执9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乐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力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82950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700元,减半收取7350元,由被告河北力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乐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11 |
发布时间 |
2019-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冀0184执94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11 |
执行法院 |
新乐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295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樊亚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84073718558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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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乐市京磁路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