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洁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283********14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1202刑初字第208号
案号
(2020)粤1202执23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魏文辉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月22日起至2021年1月21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程洁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作案工具手提电脑、电脑主机、u盘(详见随案移送清单),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23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