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市荣昌区成和木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7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923民初514号 |
案号 |
(2020)冀0923执8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重庆市荣昌区成和木制品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沧州意达花纸印刷材料有限公司货款41564.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3元,减半收取计901.5元,由重庆市荣昌区成和木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文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226568740298A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荣昌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荣昌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