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海晶型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7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11民初165号 |
案号 |
(2020)豫04执1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河南信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偿还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5000000元及利息4426978.97元,罚息1390500元,合计20817478.97元二、河南志阳实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紫竹塑钢门窗有限公司、河南海晶型材有限公司对第一项承担连带责任三、案件受理费14588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军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116897467332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平顶山市湛河区神马大道42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