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潮州市荣昌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47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5103民初470号 |
案号 |
(2020)粤5103执8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潮州市荣昌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应付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168500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黄岳喜、蔡月娇对潮州市荣昌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潮州市荣昌陶瓷实业有限公司、黄岳喜、蔡月娇应付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998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蔡月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103714713125E |
登记机关 |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潮州市潮安区古巷孚中村工业区大埔片 |






